工程材料包括建筑钢材、高强钢丝、钢索材料、型钢、钢板、焊接材料、固定材料等。
钢结构选用的型材管材截面尺寸、厚度及其允许偏差,型材、管材外形尺寸允许偏差等,均需要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,可以采用拉线、钢尺、游标卡尺来量测。
钢结构选用的钢材需要具备完善的焊接性资料、指导性焊接工艺、热加工工艺、热处理工艺参数、相应钢材的焊接接头性能数据等资料。若表面存在锈蚀、麻点、划痕等缺陷时,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/2、并且不应大于0.5mm。其钢材端边或断口位置不应有分层、夹渣等缺陷可以采用观察法来检查、判断。
钢结构工程的新材料,需要经过专家论证、评审、焊接工艺评定合格后,才可以在工程中采用。焊接材料,需要由生产厂提供熔敷金属化学成分、性能鉴定资料、指导性焊接工艺参数等。
注:国内新钢材和国外钢材按其屈服强度级别归入相应类别。